2022年5月1日,信访工作历史上第一部党内法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施行。这部由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条例》,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纵深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将思维理念、工作方式、体制机制等落实到办学治校的具体工作中,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我与大家一样,认真通读了9000多字的《条例》,学习了省委袁家军书记4月6日在专题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为了做到融会贯通,还回顾学习了《条例》之前党和国家信访工作的有关情况:早在1995年10月28日,国务院就发表了《信访条例》;2005年5月1日,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始施行;2022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52号国务院令决定废止该行政法规。2022年4月7日,新华社授权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对《信访条例》(2005年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1号公布)予以废止,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正是在这样的工作安排下,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经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的《条例》,把它从行政法规提升到了党内法规的新高度,信访与信访工作虽然有内在联系,但指向有了质的变化,这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特别是解决信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提供了具体指导。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形成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系统回答了新时代信访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指出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本质属性、根本立场、领导体制、功能定位、重点任务、改革方向、方式方法、发力重心、组织保证,是我们党深化对信访工作规律性认识的重大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科学指南和强大动力。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信访工作是一项为党长期执政服务的重要政治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密切联系群众、凝聚民心、赢得民心的重要群众工作,是掌握群众诉求的重要渠道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自觉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条例》,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为此,必须着力在五个精准领会把握上下功夫:
第一、要开宗明义,在精准领会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上下功夫
把条例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不折不扣地向广大师生并通过他们广泛宣传、贯彻、落到好,切实将信访制度优势转化为科学高效的社会治理效能。
第二、要举纲张目,在精准领会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原则功夫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围绕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