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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佳佳:以法治思维 做好新时代高校信访工作

来源:宣传部(统战部)     时间:2023-04-20  作者:张佳佳   点击: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4月7日,《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开,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通过制定《条例》,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信访工作是什么、信访形势怎么看、信访工作怎么干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信访系统扎实工作,广大信访干部付出大量艰辛努力,推动解决了一大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必须深刻认识到,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把群众合法诉求解决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办公室是学校信访的责任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眼于当前全省教育系统信访形势,强化存量问题化解与矛盾源头治理,动态排查梳理本校内可能引发矛盾风险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梳理转纪委件、多次备查件、重件、不满意件、新增积案件,细致研判重大信访矛盾风险、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对照省信访局移交的省级交办清单,完善学校信访矛盾交办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方向准。落实“一案一方案、一案一时间表、一案一承办人”的工作机制,对照梳理出来的学校信访矛盾风险清单,通过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包案、相关单位、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模式,以“实地调查、下沉指导、全程跟进”的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各单位、部门积极开展复盘溯源,逐一办结各项交办信访事项,努力依法化解、终结一批长期难以化解的重大信访矛盾风险、疑难复杂信访、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

   扎实开展重复访、积案化解“回头看”工作,梳理已化解信访事项是否存在“倒流”可能。通过电话回访、网络回访等手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程序性办结代替实体问题解决,是否存在将办理过程作为办结意见上报等情况。对存在相应问题的,将跟进督办,直至问题彻底化解、依法终结,信访人真正息访。坚决杜绝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拒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及对师生合理诉求漠不关心造成师生不断上访,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现象。组织开展学校信访维稳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未化解重复信访及积案、“倒流”重复访及积案、新增重复访等情况。

   强化校内外部门协同,凝聚信访工作合力,全力维护良好信访秩序和学校安全稳定。校内各职能部门、学院要加强协同,形成合力,依法依规处置信访问题。主动与属地公安、信访机构加强联动,建立常态化沟通、会商、协作机制,提前布置和共同推进疑难问题化解,做到问题不累积,矛盾不升级,风险不扩散。将实体性化解信访矛盾风险作为第一要务,树立法理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在初信初访阶段就要用好用尽依法分类处理途径,相应需要导入信访程序的,谨慎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确需出具的应当告知信访人申请复查复核的权利。信访人未提出复查复核申请仍继续信访的,适时考虑通过不合理信访诉求事项认定有序退出。

   强化防范、阵地前移。紧绷“防范重大矛盾风险”这根弦,做到阵地前移、关口前移,做到定期搜集信息、定期研判信息、定期发布预警的工作机制;发挥学生党支部、学生会(社团联)、团委、工会的功能,倾听师生的具体想法,吸纳合理诉求,减少“小矛盾”演化为“大矛盾”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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